第二十二章 无偿(2/4)
依旧喜欢她。
哪怕生来奇丑无比的女人,也一定有值得人喜欢的地方。简单的例子就是古龙大师所著的《孔雀翎》里的双双,她相貌奇丑且畸形,并且是个瞎子,但高立依旧深爱着她。
王乐乐不丑,至少不会比双双丑。尤其是她认真玩游戏的时候,宛如惊世美女。
她不仅不丑,还有许多与众不同的闪亮点。这样好的女孩子,怎可能不值得男孩喜欢?
谭红尘喜欢她的豪爽与洒脱,喜欢她的刁蛮与任性,也喜欢她的倔强与执迷。
他发现他喜欢她之时,便本能地不愿轻易触碰她。
人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,因为喜欢,所以想要占有,这仿佛是顺理成章的事情。但很多时候,有的人恰恰相反,他们因为喜欢,方才不愿轻易靠近。这种矛盾的现象宛如《相思》里唱的“最肯忘却古人诗/最不屑一顾是相思”。
谭红尘就如此矛盾着,他无比地想要拥她入怀,并且眼下就有这个机会,可他又不能为了一己私欲这么做。
谭红尘知道,王乐乐不喜欢他,至少现在还不喜欢。
她心里还装着那个给了她沉痛伤害的男孩。在她忘记他,发自内心地接纳谭红尘之前,谭红尘不愿以交易的形式去占有她。
许多大学里都流传着一句中肯的话,那便是“没有开过房的大学生涯,便是不完整的大学生涯”。
谭红尘当然听过这句话,毕竟交职院也是大学,既然是大学,就少不了放浪形骸的大学生。他们口中总能说出某些“经典语录”,然后在校内校外流传,久而久之,这些话就成了仿佛中肯的大道理。
在人性越发开放的当代,未婚先孕早已成为常态,那大学生开房岂不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?
谭红尘的思想总归保守,并未被这些现象迷惑双眼。他渴望的恋爱和昔日的卿欢类似,那便是“牵牵手便能长长久久、不离不弃的爱情”。
他出门时,步子坚定,没有半点犹豫之感。也因此,他没回头,他不知道王乐乐睁开了双眼,正疑惑地盯着他。
她看着他的背影走出房门,看着房门轻轻合上,将他整个人完全挡住。
隔了一扇门,他们都看不到彼此了。
她终于不用再压抑心绪,可以独自哭泣了。她嚎哭了起来,眼泪如雨,悲伤欲绝。
她哭诉着:“谭红尘,若我早一点遇到你就好了!”
***
谭红尘翻墙回了学校,凌晨两点过去敲宿舍大门,被许叔口头教育了一顿。
许叔是个很好说话的人,只要这栋楼的学生不闹出太大的事情,他一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也因此,他在这栋楼的声望很高,很多在住学生都拥护他。
谭红尘也对他有好感,对他道谢连连,并拍胸脯保证,以后再也不夜不归寝了。
许叔微笑道:“大学生嘛,夜不归寝太正常了,况且今天还放假,整栋楼里没几个学生住着。你以后要出去玩,没问题,最好早上再回来,别半夜敲门就好。”
谭红尘哑然失笑,只好再度鞠躬,向许叔致谢。
次日清晨七点,谭红尘匆匆出门,连早饭都顾不得吃,便打车去了电脑城。
他要给王乐乐买一台电脑,纵然他猜到她很可能会拒绝接受,他依旧选择这么做。
他想对她好,因为他喜欢她。很多时候,单向的喜欢就是如此,无条件奉献的同时,还要担心对方不肯领情。
他在电脑城转了半个小时,看中一台华硕的游戏本。它中高配置,14英寸屏幕,配送机械外接鼠键,一年保修,售价五千九,不贵也不便宜。
谭红尘卡里所剩的钱不是特别多了,他自己买电脑花了四千多块,又借了史怀瑜两千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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