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八章(4/4)

是十恶不赦的范畴。景将军为国捐躯十年了,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与今天的两件滔天逆案有关联,否则景晖已经被严厉法办了。不过他一个死人竟然接连卷入两件大案之中,也是独一份儿,事情太大,相关经手的官员不敢轻忽,为这事愁白了头了。若说有罪吧,没有过硬的证据,景将军还是为国牺牲的,死得非常英勇壮烈,一个应对不好,将会招致军方强烈反弹,寒了将士们的心,那将百死莫赎了。若说没罪吧,偏偏个人关系如此之近,嫌疑很难洗清,谁也不敢担保就没有,而且按照通例,谋逆大案都是从严的,更严重的是,这两件逆案非同小可,都是动摇国本的大案,不可等闲视之。相关的官员没办法,一咬牙一跺脚,采取一个折中的办法,上书征和女皇,景将军与两件大案有关,只是证据不足,那就爵位封地削夺两级,从侯爵降到子爵。

这下子可炸了锅了,众臣们反应不一,激烈争吵,景晖一家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。有人主张疑罪从无,伍参宰相就曾留下“疑罪从无,疑赏从有”的原则,要是普通案件,早就如此处理,现在只不过是严重一点的逆案,没有先例可循,现在坐实这一原则;其次将士们为国征战,最怕这等寒心之事,处理这等大案不仅仅在案情本身,还要考虑对未来的影响。其实还有一个缘由,贵族相互联姻者众,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,法律太过严苛那可不妙,为了自家利益,也得如此坚持,当然,这些话是不会宣之于口的。也有人主张疑罪从有(专指十恶不赦的大罪),他们的主张也有当前性的道理——帝国承平日久,法律宽松,繁荣了经济的同时也滋生了大量的丑恶,目前还有申家势力不臣之举,新皇登基新气象,正是矫正时弊的良机,不可慕虚名而处实祸。法律宽也罢,严也罢,皆当审势而行,不审势则宽严皆误。提出如此建议的,大多对当前局势有清醒认知的有识之士,极少数几个出于仇怨落井下石,征和严判,鉴于景将军的特殊情况,可由征和女皇根据“八议”之条特赦。还有一部分人主张疑罪从轻,其实疑罪从有派的建议差不多相当于疑罪从轻了,只不过寄希望特赦。眼前的征和女皇不用担心,可是万一以后遇到一个残暴的皇帝,不意特赦怎么办,还是把希望寄托在制度层面比较可靠,只不过这种想法同样不能宣之于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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